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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洪 我九九年十月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二年,2001年9月5日,因父親病危勞教所准假七天回去看望,但條件是本人要寫“書面保證”,我來勞教所近兩年的時間一直對大法堅信不移,思想從未有過動搖,因此沒有答應它們的要求。但在沒通知我本人的情況下,它們讓我女兒寫了一份甚麼所謂的“保證”,我是不承認的。我嚴正聲明此“保證”作廢。並嚴正聲明以前所寫過的不符合修煉人標準、對法輪大法不利的“材料”一律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7/220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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