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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姚淑華 2000年2月28日在天安門廣場正法,被抓回非法拘留10天後,被派出所押回鎮政府繼續扣押,不交罰款、不寫“保證”、就送往勞教所,為了不被送走,在邪惡面前隨合了它們,交了罰款,並寫了“三不”的保證;2001年無旦前夜,派出所以談話為名,把我騙到拘留所關到除夕那天上午,因為自己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為了回家過年就寫了“保證”,春節後派出所又拿來印好的“保證書”,在邪惡的壓力下又違心地在上面簽了字,給自己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,在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包袱,後通過認真學習師父講法和有關經文,和同修的切磋,使自己認識到這是配合了邪惡,對不起師父的洪大慈悲,所以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今後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在講清真相中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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