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秋娟 在2000年元月28日,進京護法途中,被桂林火車站惡警非法截捕扣押3天後,送到戒毒所非法扣留15天,非法罰款2千元。在扣留期間,堅持煉功,被惡警剪掉頭髮,強迫帶腳鐐、手鐐,和恐嚇本人和家人。2000年5月初,被派出所無理抓去戒毒所,絕食12天後放回。在2000年6月10日,在家被“610”和惡警帶走,強迫扣留15天,由於學法不深,被騙簽了“不煉功”等,才放回。2001年農曆元月12日,我在賣服裝,被惡警和“610”無故抓回農委宿舍,無理扣留,當時絕食6天後,被強迫簽了對不起老師的“文件”才放回。以上所有簽了字的“文件”,現聲明全部作廢。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