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光明、單洪英、潘桂華、馮亞勳 由於學法不深,悟性低,“7.22”以後,在邪惡的迫害下,簽過“保證書”的字,在壓力面前由於沒有徹底放下對情和怕心的執著,從而走向邪悟,用人的一面對待所發生的事情,做了對不起自己、對不起眾生、對不起大法、更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的事,不情願地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順從了邪惡的安排,給大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損失。在同修的幫助下,徹底認清自己所做的錯事是極大的犯罪,內心深深痛悔。現嚴正聲明:在正法時期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證書”與一切不符合正法要求的“材料”、言論一律作廢。儘自己的一切能力、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“堅修大法心不動”(《見真性》)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