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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金芳 由於邪惡的迫害,本人於2001年3月被派出所送“洗腦班”強制洗腦。“洗腦班”完全剝奪了我人生自由權,整天被強迫洗腦,對我的精神造成了嚴重的摧殘,導致我走向邪悟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現特此聲明,本人在“洗腦班”期間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一律作廢。一定抓緊洗清污點,珍惜修煉機緣,挽回損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從新成為堂堂正正、金剛不破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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