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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淑坤 99年7.20後,由於怕心重,當派出所要求我交《轉法輪》和煉功點放在我們家的橫幅、錦旗,以及教功磁帶等,自己沒有抵制就交了。單位領導受派出所指使,要我們寫“認識”,我說:“會珍惜學校的榮譽”。配合了邪惡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嚴正聲明:我所做、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堅信師父和大法,按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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