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忠義 我於九七年底得法。7.20後邪惡片警到家來抄書,我愛人也修大法,它問我:“宋大爺煉功嗎?”我說:“煉。”我把一盤煉功帶子主動交了。零六年,以前片警與居委會的人又來我家說有人舉報說我發光盤《九評》,我心一怕,把我手抄的《轉法輪》二套給了它們。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