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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芹芹 1999年,我的弟弟因赴京證實大法被學校非法押送至公安局,我從外地趕回老家“力勸”弟弟向邪惡妥協,弟弟聽了我的話,寫下了邪惡所要求的“保證書”。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也害了弟弟。嚴正聲明:我過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緊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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