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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費世傑、連冬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,當地居委會主任打電話,說要填個甚麼表、要簽名,當時我倆住在女兒家,他說幫我們簽。由於當時我們學法不深、悟性低,就說“你寫你就寫,反正不是我們寫的”。後來覺的這樣做也是不對的。另外,我們還交過兩次大法書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錯事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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