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萬滋文 在法輪大法遭到邪惡嚴重迫害時,我產生了怕心,燒了大法書、老師的像,還交了書和大法煉功帶、音樂帶,毀了老師的講法錄音帶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並在邪惡的審問筆錄上簽了字、照了像等。嚴正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持走好大法修煉的路,做好三件事,學好法,加倍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