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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沉芳明 2001年春節剛過,我被壞人舉報。正月十二日下午六點,我被巡警撬門非法抓走。第二天把我非法押送去拘留所,後又被非法關到看守所半個月,然後強送到洗腦班,被迫按過手印。現聲明:我以前所有對師父不敬的言行統統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法輪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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