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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玉英 我因要到美國照看女兒,辦簽證時必須當地610出示證明本人“沒有煉過法輪功”,要不就不給辦簽證。為了快點辦完,我說“我早就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/1480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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