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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翠華

    在當初邪惡舖天蓋地壓下來的形勢下,由於我法學的不紮實,同時也是怕心存在,做了對不起師父及大法的事,寫過“保證不煉了”,還毀了大法書,對大法犯了罪。現在我決心重新修大法,請求師尊恕罪。嚴正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/1480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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