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秀芬 我兒子因講真相救度眾生,被惡警非法關押在監獄已四個多月了,一直不讓我和他的妻子去探望。一月十五日是家屬探望的日子,我和兒媳再三要求,最後只讓我見面仍不讓兒媳見。我進去後,隊長問我“煉不煉”,由於我有怕心,見兒子心切,就說“不煉”。回家的路上,我很後悔,覺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作廢。以後我一定好好學法,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