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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鳳英、靳昌世、張慧芬

    我們是99年前得法的,當時只知道煉功,學法粗淺。當法輪功遭到邪惡的瘋狂鎮壓時,我們被迫有的交了書,有的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有的說“不煉了”。“610”來要錢,我們怕被抓去坐牢,不敢反抗,也馬上給了錢。回想起來,真是愧對師父的苦度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們要堂堂正正的學法、煉功、發正念,對世人講清真相,救度眾生,緊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3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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