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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穎 我於九八年得法,於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,在江澤民集團造謠輿論宣傳的情況下,就不煉了。2000年十月份當地派出所到我所在單位保衛科,並把我叫到保衛科,調查煉功情況,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,我說“不煉了”,並讓我簽名。現在回想起來非常後悔,不應該丟棄大法,也不應該簽名,都因為我當時學法不深,加之被邪惡的假象矇蔽了。後來於2001年8月份我又有緣得了大法,是老師的慈悲與偉大,把我挽救過來了。現在我深知法輪大法是正法,是千載難尋,萬古難遇的大法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派出所找我時候的簽名作廢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0/22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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