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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正菊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,我被惡警每天上門盤問,晚上樓下監視。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我交出了《法輪佛法》一本、磁帶四套。嚴正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一律作廢。徹底解除邪惡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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