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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英 由於我學法不夠,不能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在邪惡迫害我時,曾給公安惡警做過手印的印記。現已認識到過去的做法是錯的,現嚴正聲明作廢。今後要精進學法,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4/148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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