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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夏素傑 二零零一年,被舉報,派出所惡警來非法抄家,大法書籍被非法搜走,我被非法關進派出所,被勒索錢財二千餘元,後讓寫“保證不煉功”,當時由村支書代寫了“三書”。之後,強行把我帶去鎮黨校辦洗腦班,還讓我寫“三書”,我弟給簽字了。聲明:我當時所寫及代寫的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5/1482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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