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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玉清 我有幸於1997年得法。幾年來,我一如既往地堅持修煉法輪大法。由於邪惡勢力破壞大法,迫害大法弟子,我於1999年、2000年兩次被公安機關非法拘留、關押,並被罰款。由於當時心性不高,為了避免勞教,擺脫迫害,違心地寫了“保證、悔過”等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後來雖然採取一些方式聲明:過去所寫的“保證、悔過”一律作廢,但只是在小範圍裡做的。因此,我現在想通過貴網再次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、悔過”之類的全部作廢。以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影響。今後我要精進修煉,跟上正法進程,“助師世間行”,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0/22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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