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遲冬梅、遲春美、王淑芬、王淑婷、李迎春 7.20因為進京上訪,被非法抓回,押送進610洗腦班,由於怕心,寫了“保證、悔過、揭批書”,不煉了,把《轉法輪》等大法書也交了。在邪惡的逼迫下,還燒過師父的法像,踩過大法書。聲明:我們寫的“保證、悔過、揭批書”,“不煉了”,作廢。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5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8/14851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