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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佩華 我於1998年11月開始學煉法輪功,得益很大。2000年6月為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,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送勞教一年。由於自己執著心太重而邪悟,曾說、寫、做過有損師父和大法的事,深感痛悔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前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一切言論作廢。洗刷掉自己身上的污點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0/222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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