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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一岳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,那時我才十二歲、弟弟十歲。我們到學校報名註冊,我被叫到校長辦公室,校長對我說:“學法輪功的人不能讀書,要想讀書,必須放棄學法輪功。”當時媽媽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判刑三年,爸爸被非法拘留……因怕心,我就答應了,它們叫我們回家寫“保證書”,寫了才能報名註冊。弟弟鼓勵我說:“不能寫,就是失學也不能失去大法。”最後被學校拒之門外。我愧對大法、愧對偉大慈悲的師父。鄭重聲明:我在強暴與流氓政治壓力下所做、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助師世間行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9/1485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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