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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文芳 我兩次去北京上訪,都受到了迫害。第二次是99年底去北京證實大法時,被邪惡非法抓,因為當時我沒配合邪惡,被押送到監獄非法關了10天。後被我丈夫和兒子接回後,直接押送當地監獄非法關押7個月有餘。回家後,我家人都反對我煉功,丈夫處處監視我。9月底,邪惡說要我去洗腦班,我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做了一個最不該做的事,犯下了大罪。愧對師父,愧對大法。現聲明;我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從新修煉,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9/1485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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