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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尹麗萍 2001年,表妹和我前夫分別代我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我簽了名;我父親強迫我寫下“不與其他同修來往”的保證;2001年1月,惡警到我家詢問,親人表態說我“不煉了”時,我也默許;2001年3月,在和前夫法庭離婚時,我違心的在法庭上說“我不煉功了”,給大法造成不好的影響;2002年3月,我在邪惡認為是所謂證據的真相上簽了自己的名,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保證”、所說“不煉了”、所簽的字,及別人代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我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一定要走好走正最後修煉的路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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