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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正香 當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大法時,村書記找我說“不准煉法輪功”。因學法不深、悟性差,在私心和怕心的驅使下,我沒有了正念,用常人的圓滑心,將部份大法書籍交給家中不修煉的親人,讓他幫助交了出去。我燒燬了大法資料,還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,我對師父和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,我痛悔萬分。嚴正聲明:以上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認真學好法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成為一名真修弟子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0/1486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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