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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鳳蘭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晚十一點,一幫惡警非法闖入家中,非法抄走了一些東西,把我非法帶走。兒女一直跟到公安局,跟它們要人,但惡警們就不放。家人說:“人家不讓煉了就別煉了吧。”等,我就說了一句“不煉就不煉”。 結果,兒子、女兒把我託兒媳婦代保管的大法書(九本)和大法資料、《轉法輪》和一張師父的法像都燒燬了。我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聲明:我說的“不煉”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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