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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芹 2006年夏天,鎮派出所的邪惡警察來我家強迫我簽字,我配合了邪惡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我聲明簽字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2/1487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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