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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畢克政 我於九六年九月得大法。得法前我是患乳腺癌及高血壓的病人,得法三天後各種病狀就消失了,是師父救了我,使我從病痛中恢復健康。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又有怕心,說過、寫過“不煉了”的保證,並將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交到街道。這些都是對大法的犯罪,我深感對不起師父。通過不斷學法,我認識到這是修煉人最大的污點。嚴正聲明: 以前所說、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努力學法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3/148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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