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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俐俐 我於一九九九年元月有幸得大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,在江××流氓集團的舖天蓋地的打壓下,產生了怕心,在本單位邪黨支部大會上,支部書記要我表態,我說:“現在中央下達文件不准煉了,那就按文件辦事。” 聲明:我上述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4/1489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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