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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何芳、賴中仙、賴天河 我與女兒、兒子因修大法都曾被邪惡非法抓進派出所、拘留所迫害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按了手印、照像、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聲明:我們以上配合邪惡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的走師尊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5/1490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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