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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衡 在拘留所,自己先寫一部份,再由親人加上“不”字的“不煉功”的保證聲明作廢。堅決修煉大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6/1491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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