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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志春 在九九年邪惡迫害大法時,我由於沒有學好法,認識沒跟上,先後兩次在邪惡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通過這幾年的學法,我認識到這是給大法抹黑,是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行為。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簽的“保證”作廢。緊跟師父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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