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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燕瓊 2006年,我丈夫被綁架時,因被情帶動,我產生了怕心,怕給家人造成麻煩,所以在邪惡的脅迫下,在口供上簽了名,並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給邪惡的簽名、按的手印一律作廢。今後我將做好三件事,助師正法,彌補過錯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7/149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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