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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振國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晚,我因發真相資料遭到派出所惡警綁架,並遭毒打,後被非法押送勞教所一年半。在勞教所遭到百般折磨,身心遭到巨大傷害,連續十來天不讓睡覺,我被迫寫了詆譭法輪大法的所謂“三書”,後被加期五個月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所寫的“三書”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8/14922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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