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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徐榮 一九九九年,我違心的向單位交了煉功錄音帶一盒,違心的說了“不煉功”的話,在邪惡搞的是否煉法輪功的“摸底表”上違心的簽了字。二零零三年,我被綁架到派出所,被迫違心的寫了“不救人的保證”。惡警們逼迫我簽字,非法抄家,搶走大法書,搶走師父的法像、法輪大法音樂磁帶、煉功錄音磁帶、真相資料等,我沒有抵制,順從了邪惡在“記錄”上簽了字,按過手印。在被非法關押於兩個邪惡看守所期間,惡警們問我一些情況,我說了,說出了給我資料的同修的名字,順從了邪惡在“記錄”上簽了字,按過手印。惡警要我向單位寫“檢討”,我也順從了。二零零四年,外地幾個惡警對我非法審問,在邪惡迫害的高壓下,我在惡警寫的所謂筆錄上簽了“以上基本是這樣”的話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上述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修煉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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