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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志雲 二零零六年六月份,我被惡人舉報,惡警進家拿走了《明慧週刊》,並要押我去洗腦班。檢查身體時,現出“多種疾病”,惡警要我在家聽候處理,從此經常來家非法騷擾,叫我寫出“保證書,不煉法輪功”,後社區人員就替我寫了一份“保證書”。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末,惡警又來家要我自己親自寫“不煉法輪功的保證”,威脅如不寫就送洗腦班,因怕心我違心的照惡警寫的“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”抄寫一份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我配合邪惡的所做、所寫、所說及別人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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