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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岳佳仙 我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得法開始修煉法輪功。2001年被共產邪黨非法勞教二年,在邪惡的威逼、利誘下,我被迷惑了,走了很多彎路。釋放後又被邪惡的610劫持到洗腦班迫害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先後三次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“四書”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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