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國華 99年8月初,我剛到分公司報導,輕信公司領導的話,將許多大法書籍、資料交其代為保管,結果被其交給上級領導。2001年新生落戶時,公司主任讓我代一新生在落戶手續上簽字,在其中的一張不該簽的東西上也替他簽了字。聲明:我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19/14922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