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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津鵬 在邪惡把我關進監獄的幾年中,由於沒有學好法、對法理認識不足,在執著心的帶動下,讓邪惡鑽了空子,有了許多的邪悟,向邪惡妥協,並被其所利用,寫了“認罪悔罪書”、“揭批材料”。現在通過學法,我充份認識到我的那些言行都是絕不應該的,是我的恥辱和污點。鄭重聲明:我在監獄中寫的所有“認罪悔罪”、“揭批材料”作廢。我要在以後的正法中彌補一切損失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、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0/14933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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