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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麗娟

    2000年6月26日,我為法輪功上訪後被非法送入勞教所勞教。在這期間,不但被強制超時勞動,而且還受到邪惡“包夾”的迫害。因為煉功,曾經被電棍電過、手銬銬過、送小號等這些都沒有動搖我堅修大法之心。邪惡又使出最惡毒的一招──強迫洗腦。想利用邪悟人員對我灌輸那些歪理邪說,動搖我修煉之心。當我知道要送我去“洗腦小組”時,心煩意亂,心想:“修『真善忍』有甚麼錯?做好人怎麼這麼難?”所以當時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。雖然他們的洗腦陰謀未得逞。但是回想起我說過的話,至今令我後悔莫及,痛苦不已。認識到這是說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說的話,這等於是在向邪惡妥協,承認自己不是大法弟子一樣。今天,我鄭重聲明“那句話”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從今以後無論遇到任何壓力和磨難,我都不會說半句放棄修煉的話。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,我緊跟師父、堅修大法的心永遠不變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31/223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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