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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淑純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惡取締法輪功,我去北京上訪,被當地公安人員抓回,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,被迫寫了“保證書”並交押金三千元才被放回。回單位後,邪惡又以不寫保證書不讓子女工作為由,逼得我又寫了“保證書”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悟性差,怕邪惡抄家,就把師父的法像、大法書籍在夜間丟到池塘裡,把抄寫的大法書籍都燒了。我做了對師父、大法不敬的事,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。嚴正聲明:過去所寫的“保證”、所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3/1495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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