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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勝梅 因沒有好好學法、怕心重,在邪惡壓力下,我順從了邪惡,做出了修煉人絕對不能做的事:1. 在1999年,我向邪惡交了大法書、錄音帶、vcd和大法圖片。2. 2000年2月2日,當地派出所來我家抄家,搜走了錄音帶、大法書和大法資料,還逼迫我寫下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3. 2000年的一天下午,單位頭目召集本單位的大法學員開會。在會上他們發給我們每人一張表,要我們簽上名,表上的內容是要我們“遵守國家法規法紀、不准去北京上訪、不准煉功、不准互相聯繫”等。當時在邪惡的壓力下,我在那張表上簽了自己的名。4. 2000年的一天,單位的邪黨黨支部要我退出邪黨,還迫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,並在一份空白表格上簽名、按手印,我順從邪惡的要求做了。嚴正聲明:曾經倒向邪惡時“保證”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已經從新開始修煉,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6/1497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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