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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艷蘭 我是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,通過修煉,一身疾病不翼而飛,脾氣好了很多,家庭也變得溫馨和睦,在個人身心昇華的同時,家人也跟著受益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後,我和同修去外地證實大法。當我身在外地的同時,公安局找到我丈夫代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回來後,由於有怕心,還是把“保證書”交了出去。事後,我十分懊悔,痛苦了半年。二零零零年,我因出去散發大法資料被綁架。在看守所,受到自心生魔之人的影響,我說過“不煉”的話。後來在勞教所,由於學法不深、悟性差,加上怕心,我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和“揭批材料”,犯下了大罪。我真是痛心疾首,內心無法原諒自己犯下的過錯,我真是愧對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所寫“保證”、“三書”、“揭批材料”等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6/1497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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