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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洪球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,我被非法抄家,惡警搶走了《轉法輪》,並把我關進了拘留所。在這段時間�堙A惡警要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威脅如不寫就送勞教三年。因有怕心,我違心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嚴正聲明:我配合邪惡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重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,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6/1497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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