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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蘭芬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,我因做真相資料,被邪惡綁架,並被非法判兩年勞教。在教養院,我受盡了酷刑折磨。我曾被吊銬在一高一低兩床之間,向相反方向用力兩邊抻,渾身像被撕裂一般,銬子也越抻越緊,勒進肉皮裡,手被銬出了血;我曾被綁在死人床上,嘴被撐開,直到極限,強制灌一種毒藥;我還被強制站在雪堆上凍……為達到給我洗腦的目地,邪惡之徒在它們寫好的“悔過書”上,強制拉我的手簽字。開始時我還正念否認,堅決不承認這一切,但最後在反覆的酷刑折磨下,我身體的承受到了極限,被迫違心的承認了邪惡代寫的“三書”。現在我認識到,由於怕心,由於一時的正念不足,怕身體再承受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:邪惡代寫的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要精進實修,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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