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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常理 我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得法,學法後三天脈管炎的病就不翼而飛了。可是7.20後,我因上訪被抓。由於不堅定,我寫了“悔過書”,並上了電視。以後又在單位多次寫過“保證書”,罵過師父和大法,從那以後我基本上就不修了,並幹了不少壞事。現在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特此聲明:以前寫的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過失,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做師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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