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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齊艷春 我於98年得法。99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以後,由於怕心和放不下的人心,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。現聲明: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師父和大法的話作廢。從新做一名大法弟子,加倍彌補損失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7/1497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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