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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樂貴 我是一名石油工人,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。短短的一年內,渾身的病痛一掃而光,深深的體會到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受迫害後,由於自己的怕心,做了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的事,違心的寫了“不修煉的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我寫的“不修煉的保證”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2/28/1498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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