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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熊華 二零零零年底,我從拘留所出來,被警察直接拉到派出所。在幾個小時交談中,我一直不配合。最後他們說,要我寫個“不上京、不發傳單”的保證。當時因對法理理解不夠,我就寫了這七個字,還認為是非原則的問題又不是放棄修煉。隨著在修煉中對法理認識的提高,我認識到這不是與舊勢力簽了約嗎?我嚴正聲明:當時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隨師堅定走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3/1/14990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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